藝術的道路從來都是孤獨的。
記得上學年做中一班主任時,跟一個女學生很過不去。她的行為舉止無禮至極,話勸罰傾動之以情說之以理都無阻她的無理行為,到最後,我被這位女學生的家長投訴,事件才告一段落。為什麼投訴我會了結這事?因為我的主任、校長、副校,都叫我不要再理她了,既然她的父母也不明白你的理念,何必要為著這些不被明白的事情而苦苦堅持?
我哭了。
哭不是為了這個學生,不是為自己教不好這個學生,不是為阻止我去工作的同事,而是我們已經無情可說了。學生是CASE,老師是解難者,學生於學校學到的是非物質勞動性生產法,老師教授的是未來成功的五個方法、十條捷徑、廿條小路、百種小貼士,一切都是整個教育工廠下的生產者與產物。談情說愛會傷身,師生戀錯誤在於影響生產水平而非道德層面,老師與學生關係止於學校課堂上,所以老師需要有形象,利用形象不斷隔開與學生的關係,以距離感來讓老師的地位升到另一層次,從而令學生自覺地發現有需要學習的對象(老師)。校長要求的,是成績、是品德、是包裝,都是可量化的準則,久而久之,老師只能從這個方向行,以這些為教學目標。我們教的,到底是什麼?
上了這些不同的文化科目後,每每回到我的工作討論上。教育,我們如何去教孩子。有時我自己也覺得自己人格分裂。一個很簡單的例子︰有老師教訓學生「你做咩用粗口鬧我」,回到辦公室就用相同的「語言」來「教訓」這個學生。連我自己也不相信的事情,反過來要教學生嗎?說真的,我做不到。我教的都是我信的,我信的都是錯誤的,我做的都是因著我的命運天時地利而行的,我怎能保證我的學生隨著我所教的話能達到他們想要得到的事?假設老師所教的「知識」是用來讓學生取得成功的話,那我所信的與這種被設定的成功路徑完全沒有關係,我如何跟家長交代呢?我如何跟我的同事,我的老闆交代呢?要解釋不是問題,要身體力行也不是問題,問題在於,受著眾多的言論影響,我能堅持多久?我能忍受這種不被認同的教學工作多久?不要忘記,社會這個大環境中,我們的生活已經不斷被中介、割裂、包裝,為的是要提升生產力,這已是「奇觀主義」中說出的後資本主義的社會問題。大環境下,我這個作為老師的,可以做到的又是什麼,作為這個所謂學校的舞台,我又能喚醒起什麼人的哪一種情感呢?
這令我想起我另一位同事,絕對一個包裝界的高手。為表厚度,她的所作所為不在此詳述(教育界真的太細喇),但正是這些影像令別人對她的評價都是正面的,都是可取的。我一直都在想,是否為要配合別人的正面認同自己,而應該改變我自己的形象呢?別人喜歡看這些,以最快的時間得到最多的成功,是否就是別人要什麼,我們就提供什麼呢?有次教訓我的學生,他不斷的說「對不起」,我反過來想,我要的是否就是這一句對不起呢?一句「對不起」更像一個劇場中的預設對白,我說了一些人生大道理,作為學生這個角色當然就要說「對不起」、「下次不會了」、「我以後要怎樣」等等被設計好的對白。誰人會信呢?到了某一次,我發覺自己的行為很可笑,像是一次又一次重覆這個劇場一樣︰「你知唔知你咁咁咁……」「得喇,下次唔會喇……」我在想,誰是我的觀眾呢?誰會在意這些被設定的對白呢?偏偏有高層的同事會聽到這些對話,同時會欣賞這些對話,同時會認同能說出這台詞的老師定是位好老師,我們需要的,到底是演員,還是老師?
說到這裡,你定會以為我是埋怨自己的教學工作吧。與其說是埋怨,倒不如說我站在這個路口,很想問一句「我要向右還是向左走?」到底我的教學目標是什麼呢?1. 滿足自己、 2. 得到學生讚賞、3. 得到校長欣賞、4. 升職、5. 將世界被掩蓋的一面揭示給學生看。如果可選多過一個答案,一切問題都得到解決。但當我選了5後,1234都要被放棄了。能否做得到5後也同時得到1234?世界沒有什麼不可能,問題是,世界哪有兩存其美?我不敢說我是這種不為「五斗米而折腰」的老師,也不是「不食人間煙火」的藝術工作者(教音樂也算是吧),但要堅持這種信念的孤獨感,我能深同感受。
走另一條路從來都是艱難的,人與人之間已經被資本主義隔離到十萬丈遠,為了保護自己只能留在這個孤獨的玻璃箱中小心地生活。留在這個comfort zone才是出路,離開後只會受到傷害。作家邱妙津說過︰「我總是覺得自己像被社會踐踏得血肉橫飛,從來也沒有保護自己的能力」,藝術家的天性或許就是如此,離開這個comfort zone後就像巴斯光年第一次被woody按掣收起自己的頭盔一樣,尚未呼吸過地球的空氣就覺得自己會被毒死。巴斯不踏出第一步,永不會知道地球的空氣對自己有沒有害,同樣地人民也需要踏出這個第一步。當然,地球的空氣污染絕對能令巴斯有機會中毒,同時離開這個comfort zone也絕對有機會被在玻璃箱內生活的人傷害,如邱妙津一樣受不起這世界的「愚蠢」而自殺身亡。可是,你願意一世人留在這個玻璃箱內嗎?你願意一世也走著被設定好的了成功人生之旅嗎?世界不只對與錯,但到了出事時,可別要投訴我鼓勵你去自殺啊。
最近跟一位同事傾計,言談間我提議她快點退休發展自己的另一種生活。她很懷疑自己已經有「咁上下」年紀還可以發展那一種新的生活,但我告訴她如果不趁尚年輕時就轉變,到最後可能真的「就這樣過完這一生」了。教一世書是件值得高興還是很boring的事呢?留給你去判決,但我卻被我自己的話深深感動,也決定要起一些生活上的變化,用行動來證明我的說話的可行性。畢竟自己說的自己卻沒有實行出來,沒有什麼道理吧。如果我教我的學生要有夢想,要實現自己的夢想,自己卻為了薪金而放棄自己的夢想,應該沒有什麼說服力吧。
所以,我終於明白別人所說的︰工作環境是為了找同事,不是找朋友。朋友太講感情,同事是用來解決問題的。這世代已經沒有人講感情,講感情的只有文人、藝術家(對生活上某事某物的熱情)、家人,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談情只會傷身傷心。娛樂時、工作時、生活時,不要談情就不會傷心,於是我們用大量的影像對話文字去包裝自己的感情,逃避展示這些感情的機會。試問這種生活態度,如何被藝術品去感動呢?內心最柔軟的部份如何再被觸動得到呢?
藝術的路從來都是孤獨的,但能觸動到人與人之間的心靈最感性部份的人,卻最具影響力的。
作為一個老師,我只要喚醒學生對生活的感覺,就已經很足夠了。
其他的,由他們自己去找尋吧,連我自己也未找到出口。
2009年3月28日 星期六
2009年3月24日 星期二
挑逗出公共空間
同事想我用THEATRE這一個課堂所學到的理論去思考「學生於地鐵站中逗奶事件」。
到底他們身處在哪一種的舞台上,才會有這樣自然的效果?
當我們看到有學生在逗奶了,該反思的是什麼呢?
每次當學生出問題的時候,其他人很自然的就會想起老師這個角色,就算這個場次應該沒有老師出場的機會也好,他們也會被別人討論著,被別人任意定位他們應該要有的角色。學生好的時候,大家都認為應該是這樣的啊;學生做錯的時候,大家認為老師沒有認真去教學。為了自己的工作而去爭辯,著實試過太多次,而我也不想在這次以這種身份去討論。我只是很想知道,現在這世代的人,對於身體的結構是怎樣理解的呢?為什麼他們認為能於公眾場所中做出一些表達情慾的私人動作呢?
再解釋一下這一道問題。私人,即是個人化。逗奶這動作是很個人的喜好,有些人喜歡這個角度,有些人喜歡另一種角度,力度,大小,等等,全都是PERSONAL TASTE,沒有正確的答案。我叫這些作私人的事,意即別人沒有別人與你分享,就算你願意告訴別人,別人也沒有既定的原因必須要接收到這些MESSAGE。我沒有怪別人有這種的喜好,但在一個沒有限制觀眾的舞台上,這種與別不同的「動作」自然會受到注視。你分享完自己的PERSONAL TASTE後,就要面對分享後的後果。我們要保護的是自己的雙眼,還是拒絕表演者的表演?畢竟這回事太PERSONAL,你可否先選擇喜歡閱讀這回事的觀眾,然後才開始表演呢?當然,高層次的藝術永遠不會從大眾的視角出發,但我們又會否接受這兩位學生進行這種行為呢?我們的視角「應否」與道德的低線一同拉下來,從欣賞、藝術的角度出發呢?我從來也反對別人將自己最DEVIL的一面揭露出來,給大眾看到知到。身體可以因為想像而扭曲變形,我們每個人也可以以不同的想像力去取悅自己的身體,這些我都不反對,我只反對別人將這些事肆無忌憚地於公眾地方展示出來。是否我們需要走到另一端︰學生於公眾地方表達自己的情慾,與一隻狗發生性行為時,我們才懂得要阻止他們呢?
舞台上有太多的可能性,每一個人也可以是一個演員,不同的時地人發生的情節也會不同,要表達的故事也會變得不同。你問我的話,我絕對反對他們這場演出,完全沒有藝術性、文化性的深層知識要表達,只是情慾,全都是情慾。這是一個公共空間,如果每一個人也因為自己的情慾需要得到發洩而於這舞台上任意放肆而行的話,這會是怎樣的一種舞台?這會是怎樣的一種表演?我們會樂於觀看嗎?我們還會因為他們能這樣認識身體而鼓掌嗎?這是一個公共空間,如果認為他們有這樣作的權利,我相信我也有批評他們、發佈他們、記錄他們的權利。問題是,為什麼我們不能基於互相尊重這大原則下作一些互惠互利的事情?他們除了帶大家回到情慾外,還能帶給我們有什麼樣的反思?老師要教好學生?青少年的情慾已不能再被壓抑?不要再隨便記錄別人的生活?每個人從這事中學到的東西可能不同,如果這真的是一個舞台,我認同這些事的出現但不會認同它是應該被接受的。
如果因為這樣而被認為是個假道學的人,沒有多餘的幻想力去建構一個新型的舞台,那我寧可抱著我的信念到死。我可不願意每天走到地鐵月台上,就是看著一個又一個的真人SHOW在我面前上演,而這些被界定為行為藝術,我亦無從阻止。
我同時亦相信,情慾最美麗,就是它被壓抑的部份,就是它最含蓄的部份。
絕對不是逗奶。
到底他們身處在哪一種的舞台上,才會有這樣自然的效果?
當我們看到有學生在逗奶了,該反思的是什麼呢?
每次當學生出問題的時候,其他人很自然的就會想起老師這個角色,就算這個場次應該沒有老師出場的機會也好,他們也會被別人討論著,被別人任意定位他們應該要有的角色。學生好的時候,大家都認為應該是這樣的啊;學生做錯的時候,大家認為老師沒有認真去教學。為了自己的工作而去爭辯,著實試過太多次,而我也不想在這次以這種身份去討論。我只是很想知道,現在這世代的人,對於身體的結構是怎樣理解的呢?為什麼他們認為能於公眾場所中做出一些表達情慾的私人動作呢?
再解釋一下這一道問題。私人,即是個人化。逗奶這動作是很個人的喜好,有些人喜歡這個角度,有些人喜歡另一種角度,力度,大小,等等,全都是PERSONAL TASTE,沒有正確的答案。我叫這些作私人的事,意即別人沒有別人與你分享,就算你願意告訴別人,別人也沒有既定的原因必須要接收到這些MESSAGE。我沒有怪別人有這種的喜好,但在一個沒有限制觀眾的舞台上,這種與別不同的「動作」自然會受到注視。你分享完自己的PERSONAL TASTE後,就要面對分享後的後果。我們要保護的是自己的雙眼,還是拒絕表演者的表演?畢竟這回事太PERSONAL,你可否先選擇喜歡閱讀這回事的觀眾,然後才開始表演呢?當然,高層次的藝術永遠不會從大眾的視角出發,但我們又會否接受這兩位學生進行這種行為呢?我們的視角「應否」與道德的低線一同拉下來,從欣賞、藝術的角度出發呢?我從來也反對別人將自己最DEVIL的一面揭露出來,給大眾看到知到。身體可以因為想像而扭曲變形,我們每個人也可以以不同的想像力去取悅自己的身體,這些我都不反對,我只反對別人將這些事肆無忌憚地於公眾地方展示出來。是否我們需要走到另一端︰學生於公眾地方表達自己的情慾,與一隻狗發生性行為時,我們才懂得要阻止他們呢?
舞台上有太多的可能性,每一個人也可以是一個演員,不同的時地人發生的情節也會不同,要表達的故事也會變得不同。你問我的話,我絕對反對他們這場演出,完全沒有藝術性、文化性的深層知識要表達,只是情慾,全都是情慾。這是一個公共空間,如果每一個人也因為自己的情慾需要得到發洩而於這舞台上任意放肆而行的話,這會是怎樣的一種舞台?這會是怎樣的一種表演?我們會樂於觀看嗎?我們還會因為他們能這樣認識身體而鼓掌嗎?這是一個公共空間,如果認為他們有這樣作的權利,我相信我也有批評他們、發佈他們、記錄他們的權利。問題是,為什麼我們不能基於互相尊重這大原則下作一些互惠互利的事情?他們除了帶大家回到情慾外,還能帶給我們有什麼樣的反思?老師要教好學生?青少年的情慾已不能再被壓抑?不要再隨便記錄別人的生活?每個人從這事中學到的東西可能不同,如果這真的是一個舞台,我認同這些事的出現但不會認同它是應該被接受的。
如果因為這樣而被認為是個假道學的人,沒有多餘的幻想力去建構一個新型的舞台,那我寧可抱著我的信念到死。我可不願意每天走到地鐵月台上,就是看著一個又一個的真人SHOW在我面前上演,而這些被界定為行為藝術,我亦無從阻止。
我同時亦相信,情慾最美麗,就是它被壓抑的部份,就是它最含蓄的部份。
絕對不是逗奶。
2009年3月20日 星期五
堆積文字與建構影像
我比較喜歡文字,但我也喜歡圖片,影像比較容易控制,文字也可以這樣創作。但文字所造成的傷害,能比影像的還要利害嗎?答這個問題之前,你可以先問多一條問題︰我們是從文字中引發我們的想像,還是從影像中引發我們的想像呢?各人有不同的選擇吧,是喜好的問題,不是好與壞的問題。既是這樣,回答這條問題時,我們就更加應該看答題者是何種人。如果他是以文字去認識世界的,那當然由文字所形成的傷害性更大,反之亦然。
文字引發而成的影像,與影像引伸出來的文字,是不同的工具。像screwdriver與cutter,那種比較好用呢?在同一個舞台上,我們有時會用screwdriver,有時會用cutter,以不同的工具去闡述我們要表達的意思,兩者是沒有對立,沒有衝突的。這樣說來,我們沒有必要割裂這兩種工具所帶給我們的效果。世界開始時是沒有文字的,我們先用影像來代表某一種事物,這是符號,之後又用符號學去細分signifier 以及sign,都是後話,都是文化進步下的產品。我們可以回到當時沒有文字表達的時候,我們當然也可以回到只用影像溝通的時候。假設我們肯定了文字是由影像伸展出來的新成物,文字自然也能回到它的母體,再一次在母體的環境下被了解被觀察。問題是,文字是一種離開娘家很久的新生子,回去尋根這個過程是否可以這樣簡單呢?我不覺得,也不認同,而且也沒有必要。母體是母體,兒子是兒子,何必定要說兒子超越了母親的成就,或是母親就是比兒子好呢?
藝術,從來都是需要某一種的天賦才能去被理解。捨去商業化這些題目不討論,人與人之間也要是對channel才能互相溝通。假如我們的藝術創作只是想要某一種人理解的話,那我們的工具可以有多偏門得多偏門,沒有需要為著大眾而去說話。如我上兩次說過的反思一樣,大眾久被訓練的眼光,看事物的角度就是這樣,能否從它們的視角中引領到一處新的境地,就是藝術家的技巧。不認同需要大眾理解的藝術家,絕不需要從大眾的視角去出發,甚至不必理會他們的評論,自我肯定就已經足夠,何必討論用影像還是用文字呢?
當然,藝術是生活,藝術從來不是一種難明的事情,既這樣生活化的話,大眾也應該明白各種的藝術品背後要表達的意思。對,這個我也不反對,但,如同那些黑白反差的圖像一樣,有人看到少女,有人看到巫婆,有些人天生能看得到一種,有人看到另一種,經訓練後可能下次能看得到兩者,這個就是大眾學習藝術的過程。問題在於,他們有沒有時間,有沒有機會,願不願意去受訓成為這樣的一種人?所以,我再回到更前一步去說,藝術家,或藝術品,最令我感到興趣的是創作的過程,能讓我們反思到自己的人生,處於何種狀態,這樣已是最有價值的部份了。藝術品最終的潛能,最終所帶來給予觀眾的得著,絕不是由藝術家所能估計的。藝術家說自己的作品是怎樣,有什麼方向,當然可以,但藝術品中展示不到那種方向,就是藝術品的無力感,與觀眾無關,與藝術家無關,是它自身的問題。我們應該更獨立地去觀看藝術品的生命,獨立地尊重藝術品的生命,而不是與自己的藝術看法拉上關係。簡單點來說,有時我也會不自覺地創作了一些我自己也覺得很不錯的作品,事後看來比我創作時更感興味的。這就是藝術品自己的生命發展成熟,而它的生命發展靠賴的就是藝術品自己,與人無關。
這樣說來,文字與影像與音樂與話劇與電影都只是一種方法/模式/過程/材料,去建構藝術家要表達的那種藝術理念(如有的話)。有些人有讀寫障礙的話可以明白影像,有些人看不明圖畫的話可以閱讀更多的文字,兩種也不能理解的話可以聽歌。藝術形式應該是互相配合而非互相限制的。所以,演員理解的不單是文字,應該說,演員理解的不是他們所理解藝術品的形式。形式是這種是哪種也是一個框架,也會受到限制,重點在於演員能否突破自身的限制去超越任何一種框架,表達屬於他自身形式的一種藝術形式。我們明白一個相同的劇本,一班相同的演員下,不同場次也會演繹不同的版本,那何必要在乎藝術品本身存在的模式?藝術品如何被轉化才是我們要考慮,要去解構的事情,亦是要觀眾注意的位。而我更想去說明的,是文字本身就是一種立體的方塊,雖然它老是以平面的形式出現在我們面前,但我相信它比影像更加立體,更加能引起大眾的聯想。閱讀文字是困難的,但在想像的幫助下,文字這個方塊所產生的立體比別的更為不同,比影像更可以被扭曲被結構被解構被詮釋。
在乎的,是有沒有慧眼能看穿文字方塊的背後的意象。
在還沒有被文字方塊埂至窒息之前。
文字引發而成的影像,與影像引伸出來的文字,是不同的工具。像screwdriver與cutter,那種比較好用呢?在同一個舞台上,我們有時會用screwdriver,有時會用cutter,以不同的工具去闡述我們要表達的意思,兩者是沒有對立,沒有衝突的。這樣說來,我們沒有必要割裂這兩種工具所帶給我們的效果。世界開始時是沒有文字的,我們先用影像來代表某一種事物,這是符號,之後又用符號學去細分signifier 以及sign,都是後話,都是文化進步下的產品。我們可以回到當時沒有文字表達的時候,我們當然也可以回到只用影像溝通的時候。假設我們肯定了文字是由影像伸展出來的新成物,文字自然也能回到它的母體,再一次在母體的環境下被了解被觀察。問題是,文字是一種離開娘家很久的新生子,回去尋根這個過程是否可以這樣簡單呢?我不覺得,也不認同,而且也沒有必要。母體是母體,兒子是兒子,何必定要說兒子超越了母親的成就,或是母親就是比兒子好呢?
藝術,從來都是需要某一種的天賦才能去被理解。捨去商業化這些題目不討論,人與人之間也要是對channel才能互相溝通。假如我們的藝術創作只是想要某一種人理解的話,那我們的工具可以有多偏門得多偏門,沒有需要為著大眾而去說話。如我上兩次說過的反思一樣,大眾久被訓練的眼光,看事物的角度就是這樣,能否從它們的視角中引領到一處新的境地,就是藝術家的技巧。不認同需要大眾理解的藝術家,絕不需要從大眾的視角去出發,甚至不必理會他們的評論,自我肯定就已經足夠,何必討論用影像還是用文字呢?
當然,藝術是生活,藝術從來不是一種難明的事情,既這樣生活化的話,大眾也應該明白各種的藝術品背後要表達的意思。對,這個我也不反對,但,如同那些黑白反差的圖像一樣,有人看到少女,有人看到巫婆,有些人天生能看得到一種,有人看到另一種,經訓練後可能下次能看得到兩者,這個就是大眾學習藝術的過程。問題在於,他們有沒有時間,有沒有機會,願不願意去受訓成為這樣的一種人?所以,我再回到更前一步去說,藝術家,或藝術品,最令我感到興趣的是創作的過程,能讓我們反思到自己的人生,處於何種狀態,這樣已是最有價值的部份了。藝術品最終的潛能,最終所帶來給予觀眾的得著,絕不是由藝術家所能估計的。藝術家說自己的作品是怎樣,有什麼方向,當然可以,但藝術品中展示不到那種方向,就是藝術品的無力感,與觀眾無關,與藝術家無關,是它自身的問題。我們應該更獨立地去觀看藝術品的生命,獨立地尊重藝術品的生命,而不是與自己的藝術看法拉上關係。簡單點來說,有時我也會不自覺地創作了一些我自己也覺得很不錯的作品,事後看來比我創作時更感興味的。這就是藝術品自己的生命發展成熟,而它的生命發展靠賴的就是藝術品自己,與人無關。
這樣說來,文字與影像與音樂與話劇與電影都只是一種方法/模式/過程/材料,去建構藝術家要表達的那種藝術理念(如有的話)。有些人有讀寫障礙的話可以明白影像,有些人看不明圖畫的話可以閱讀更多的文字,兩種也不能理解的話可以聽歌。藝術形式應該是互相配合而非互相限制的。所以,演員理解的不單是文字,應該說,演員理解的不是他們所理解藝術品的形式。形式是這種是哪種也是一個框架,也會受到限制,重點在於演員能否突破自身的限制去超越任何一種框架,表達屬於他自身形式的一種藝術形式。我們明白一個相同的劇本,一班相同的演員下,不同場次也會演繹不同的版本,那何必要在乎藝術品本身存在的模式?藝術品如何被轉化才是我們要考慮,要去解構的事情,亦是要觀眾注意的位。而我更想去說明的,是文字本身就是一種立體的方塊,雖然它老是以平面的形式出現在我們面前,但我相信它比影像更加立體,更加能引起大眾的聯想。閱讀文字是困難的,但在想像的幫助下,文字這個方塊所產生的立體比別的更為不同,比影像更可以被扭曲被結構被解構被詮釋。
在乎的,是有沒有慧眼能看穿文字方塊的背後的意象。
在還沒有被文字方塊埂至窒息之前。
2009年3月12日 星期四
我和我自己的面具
突如其來的失落感正在打擊我的出路,下一步應該要做的是什麼呢?
我知道的,只是,原來我也想停下來,等一等,看一看。
收到不同人的投訴,都是有關我的教學法,最令我介意的,是我在懷疑自己。
什麼是對什麼是錯,為什麼每次也是被人批評過後,才又懷疑的呢?
那時那刻的我,到底在堅持些什麼?那是對還是錯?
在這二元世界所發生的事,不是對就是錯的話,誰才把持著這個準則呢?連我自己也不能肯定自己的世界中,我所持守的又會是什麼?
那天,在尖東站走路回去地鐵站中,一邊走路時,我一邊看著那些光滑的大理石所反映出來的腳步。我的步法是特別的,當我將這些看在眼內的時候,我反而走不到一條直線,還有點頭暈的感覺。
但這種感覺很有趣,不直接看到面前要走的路,倒去看這些事情的鏡像,從而推斷前路應該如何去行。走多幾步後,我想,這不就是我自己走路的方法嗎?看著倒影來行,當然會走到「頭暈暈」。這些倒影不是來自真實的影像,而是別人。我們認識自己是從別人的反映中得出自己的意像,同樣道理。我們從來,沒有聽過自己想要說的是什麼,沒有真正認識過自己是個怎樣的人,都是別人的意見。那是由別人與我一同描繪出來的自己,是真正的自己嗎?沒有立體感的人,會是自己嗎?我有聽過自己想要說的是什麼嗎?每天忙著去應付別人對自己的評語,然後感到失敗,還有什麼心機?
可是,如果連我們也不聽自己說話,那,誰才能聽得到呢?尤其,像我這種人,超乎想像的在意別人的說話,聽到身體的說話嗎?別人描繪的我,很可能也是我自己想讓對方看到的自己,只是意像,只是面具。這種生活,我不敢說是很假,卻令我失去對與錯的準則。面具是保護自己,但我相信如果要令到對方真正明白自己要說的話,就要擲下這塊面具。而這樣作的同時,你絕對有機會被對方傷害,因為你整個面容再沒有被保護的機會,別人能閱讀到你的想法。
在舞台上戴著的是面具,在舞台下的也是面具,我們從未走出過舞台,只是轉佈景而已。為了受到保護,為了令大家更能容易明白到對方的感受,我們都包裝自己。舞台,用另一種形式,或是誇張,或是形體動作,去將社會議題從文字轉換成另一種形態表現出來。可能會更令人明白,可能會令人更不明白。只要有一天,我們將自己收藏在這個身體內,什麼東西都得到保護。
身體不會講大話,對啊,到了今天我還堅持這個說法,但正正因為它不會講大話,所以我們才會對它不誠實。用我們的想像,連自己都要欺騙過來。要騙人,先要騙自己。世界上所有的事,只要連續說十次就會成真的,連你自己也被自己騙到了。所以,回到最頭,什麼才是對,什麼才是錯,這個想法應該要被我從今天開始放棄。真與假,對與錯,無礙我如何應對別人,無礙我如何看我自己。只要,有天,我看得清世界到處是舞台的話,我每天都會欺騙自己應該做什麼。欺騙自己,不再在乎世上所看到的意像,就如同告訴自己所看到的一切都是真的。
這些不再是影像,是真實世界所發生的事,將影像與現實重疊,正是我們這後現代的人所認同的事。容易得很,比要認同自己的存在,影像的存在感更大。結結實實的刻劃在時空的某一個段落。
面具,我戴上了,也不知道自己有否脫了下來。因為,我知道我在被自己欺騙。
我知道的,只是,原來我也想停下來,等一等,看一看。
收到不同人的投訴,都是有關我的教學法,最令我介意的,是我在懷疑自己。
什麼是對什麼是錯,為什麼每次也是被人批評過後,才又懷疑的呢?
那時那刻的我,到底在堅持些什麼?那是對還是錯?
在這二元世界所發生的事,不是對就是錯的話,誰才把持著這個準則呢?連我自己也不能肯定自己的世界中,我所持守的又會是什麼?
那天,在尖東站走路回去地鐵站中,一邊走路時,我一邊看著那些光滑的大理石所反映出來的腳步。我的步法是特別的,當我將這些看在眼內的時候,我反而走不到一條直線,還有點頭暈的感覺。
但這種感覺很有趣,不直接看到面前要走的路,倒去看這些事情的鏡像,從而推斷前路應該如何去行。走多幾步後,我想,這不就是我自己走路的方法嗎?看著倒影來行,當然會走到「頭暈暈」。這些倒影不是來自真實的影像,而是別人。我們認識自己是從別人的反映中得出自己的意像,同樣道理。我們從來,沒有聽過自己想要說的是什麼,沒有真正認識過自己是個怎樣的人,都是別人的意見。那是由別人與我一同描繪出來的自己,是真正的自己嗎?沒有立體感的人,會是自己嗎?我有聽過自己想要說的是什麼嗎?每天忙著去應付別人對自己的評語,然後感到失敗,還有什麼心機?
可是,如果連我們也不聽自己說話,那,誰才能聽得到呢?尤其,像我這種人,超乎想像的在意別人的說話,聽到身體的說話嗎?別人描繪的我,很可能也是我自己想讓對方看到的自己,只是意像,只是面具。這種生活,我不敢說是很假,卻令我失去對與錯的準則。面具是保護自己,但我相信如果要令到對方真正明白自己要說的話,就要擲下這塊面具。而這樣作的同時,你絕對有機會被對方傷害,因為你整個面容再沒有被保護的機會,別人能閱讀到你的想法。
在舞台上戴著的是面具,在舞台下的也是面具,我們從未走出過舞台,只是轉佈景而已。為了受到保護,為了令大家更能容易明白到對方的感受,我們都包裝自己。舞台,用另一種形式,或是誇張,或是形體動作,去將社會議題從文字轉換成另一種形態表現出來。可能會更令人明白,可能會令人更不明白。只要有一天,我們將自己收藏在這個身體內,什麼東西都得到保護。
身體不會講大話,對啊,到了今天我還堅持這個說法,但正正因為它不會講大話,所以我們才會對它不誠實。用我們的想像,連自己都要欺騙過來。要騙人,先要騙自己。世界上所有的事,只要連續說十次就會成真的,連你自己也被自己騙到了。所以,回到最頭,什麼才是對,什麼才是錯,這個想法應該要被我從今天開始放棄。真與假,對與錯,無礙我如何應對別人,無礙我如何看我自己。只要,有天,我看得清世界到處是舞台的話,我每天都會欺騙自己應該做什麼。欺騙自己,不再在乎世上所看到的意像,就如同告訴自己所看到的一切都是真的。
這些不再是影像,是真實世界所發生的事,將影像與現實重疊,正是我們這後現代的人所認同的事。容易得很,比要認同自己的存在,影像的存在感更大。結結實實的刻劃在時空的某一個段落。
面具,我戴上了,也不知道自己有否脫了下來。因為,我知道我在被自己欺騙。
2009年3月7日 星期六
你不安是我不對
給你︰
承諾了自己要寫一封信給你,怕明天的我就會把今天的事情忘記,把今天的感動丟到一旁,所以,趁著天還未亮,趁著你的樣子還在我的記憶體中尚未崩壞時,我決定要用文字去描繪我所認識的你。
先說句對不起,我應該要在今天離開你之前讓你好好說說對這個活動的感覺。我跟你的分享還不夠三句,就已經被召喚回去。說真的,我比較想聽你的分享多於老師的分析。因為,在我看來,這一連串的動作都不單是動作,而是跳過了一層最初步交流後的另一種境界。說實話,老師的知識總會有別人重覆,但今天的經驗卻像是世上最巧合的那一剎那,再也回不了去。老師的說話是客體,與我無關,我想知道的是你如何認識到你眼中的我,是跟我心中的脈絡一樣,還是,與其他人的觀相同呢?都是同一種路徑,認識了被我設定好,我想給別人看到的我。我希望你能在這個課室中看到世上另一個我,雖然這個我也是被我預設好的,卻不是普遍人能看到的那一個我。如果看到的話,請回答為是。哈哈。
我不知道這個活動的時間算長還算短,只是後來它佔據了我腦中所有的RAM,就算回到家中後,我還是在想當中的細節。既然這樣,你應該能想像得到這堂的後半部份也沒有被我聽進腦中。我心中想的很多很多很多個問題,跟我與別人初次認識時是一樣的。可是,你跟我相識的次序,已跳過了我最了得的說話部份(自我認為),到底你認識的我是不是真正的我。老師經常強調沒有真實這一回事,或者我們所看到的都未必是真實。我卻想你認識一個較為深層的我,這與真實無關,在乎那是否我想給你看的。當然,你可以從我的面部表情閱讀到另外一些事情,我也阻止不了,最多只能說明我不是好的引領者。
不知你有否發現到,我很想表達一個信息︰快樂。因為你眼眶中的眼淚令我的想像去到無限遠,我怕我的樣子會令你勾起什麼不愉快的回憶,所以其實我很想超想爆想起身為你取一張紙巾(後來發覺冇帶)。其實你是太倦嗎?還是太感動?被我的樣子感動了。然後,我就估計你被我的什麼感動,非流著眼淚不可。應該是個盪氣迥腸的愛情大悲劇︰「你為什麼連再見也不對我說,就這樣一走了知?」我從你的面部表情看到了這個對白。「不是啊,只是我不能跟你面對面,看著你的眼內去跟你說再見。」我心中想的就是這個回答,但意思太複雜,單單透過我的眼神是絕對不能傳達到的,而我又不能用我誇張的面部表情來幫助表達,結果就是面容有點扭曲,眼神開始有點遊離。好吧,我對我自己說要集中一點,那我就想些流行歌。《明年今日》是我唱得最長的那一首,但其實我不是想唱這首的,真正的是《眼睛不能沒眼淚》。我的眼睛不能離開你的眼睛,所以我思考不到,那些我想不到的事情我會在腦中找尋,而我的眼光亦會跟著我的思考方向而在腦中四出遊走。眼睛不能動,那我的想像力也少了一半了。當然,《明年今日》也是首好歌,而正正也是跟我想要說的一樣,明年的今日,或許我跟你已經是兩個相隔很遠的個體了,就算今天有著這樣貼身的接觸,也不代表明年的今天我能在你的生命中佔上什麼位置。既是如此,今天不去說,今天不去寫,著實不能為我的生命中這一段奇異經驗劃上一段深刻的痕跡。什麼作者說過︰一瞬間的默觀能寫出一本小說來。今天,我也經驗過這種的默觀了,能否真的寫到一本小說出來,那就要看看我的感動可以維持多久了。
相比之下,我其實較少望我喜歡的人。他們的眼神都令我覺得有點毛毛的,而我也不想他們知道我太多。我這個人啊,真的相信眼睛能閱讀出你靈魂的深處。記得有一天,我在與一個我喜歡的人談話,講到一個很像「吹水吹出黎」的話題時,對方突然對我說︰陳靜雯,你望著我對眼,再跟我講一次。天啊,我喜歡的人叫我看著他的眼睛啊?我會否當場死掉?我沒有看他,不敢,只是哈哈哈哈笑著帶過。到了後來,我才知道我應該要看著他的,無論他要說的是什麼也好,我要說的是什麼也好,這是屬於我永遠的一剎,是沒有別的相處方法可以代替的,也是再也不能被重現的經驗。
所以,今天能這樣看著你,連我自己也覺得了不起。哈。為了令自己感到更加安全,我運用我不同的想像力去連繫你這個人。老師問我會否意識到自己正在被觀察,我實在是沒有這個想法的。你觀察我也好,在想著工作的事也好,只要不阻止我去幻想眼前這個你是什麼人的話,我什麼都可以。由此至終,我也覺得自己是主動去觀察你的,主動去結構你的,一點被動的感覺也沒有。當我想到什麼時,也會主動傳給你。這與老師所說的循環有沒有關係?我不太清楚,但我知道這種想像不是單方面的,而是結合我自身的經驗去完成的。這樣作,希望你能更認識我多一點。
至於用手指摸你的臉,那其實是我最怕的部份。因為我知道我的想像力絕對能通過手指的接觸而傳到你的那邊。我的分支要觸及你,也令我無從可以逃避地對你更誠實。我心中想的那一部份還未想對你說出來(有興趣的話可以問我呢,用文字說出口的應該是百轉千迴的了),才會在短時間內收手。這正是一種交換,我明知我能更認識你,但某一部份的我還未準備好對別人公開,就停在這個地方。如果我真的需要,只要合上眼睛,就可以再完成這個部份。你的眼,你的臉型,在25分鐘後已留在我的記憶中了,比現實的活動更為鮮明。如果你覺得這個部份時間太短的話,只是我拒絕對你誠實,而不是因為你的長相啊皮膚啊什麼物理上的事情阻止到我。
我不知道這篇文章算不算是本堂的反思,與我對這個學科的學習有沒有關係。我只是知道如果我現在不寫下這篇東西,將我心中想要說的一一轉換成文字的話,我定會被這些文字方塊窒死。你會否覺得我是個想太多的人?對啊我就是。因此,我避免接觸陌生人,怕一旦有一定程度的接觸後,我會想認識他更多,而不知道對方也會否如此想。不要緊的,因為我也在努力地看你的BLOG,雖然英文對我來說真的有點難懂,但為了更認識你,我也努力看畢你的三篇ENTRY。跟我想像的你不太一樣呢。
好,老師說我的BLOG在繞著某些事團團轉,那就用這篇看上去沒有什麼反思的短信來換換氣氛吧。也告訴你一個小秘密︰當我手指觸碰到你的臉時,其實我只想抹去你眼角的淚水。下堂我會記得帶TEMPO紙巾的了。
阿寶
承諾了自己要寫一封信給你,怕明天的我就會把今天的事情忘記,把今天的感動丟到一旁,所以,趁著天還未亮,趁著你的樣子還在我的記憶體中尚未崩壞時,我決定要用文字去描繪我所認識的你。
先說句對不起,我應該要在今天離開你之前讓你好好說說對這個活動的感覺。我跟你的分享還不夠三句,就已經被召喚回去。說真的,我比較想聽你的分享多於老師的分析。因為,在我看來,這一連串的動作都不單是動作,而是跳過了一層最初步交流後的另一種境界。說實話,老師的知識總會有別人重覆,但今天的經驗卻像是世上最巧合的那一剎那,再也回不了去。老師的說話是客體,與我無關,我想知道的是你如何認識到你眼中的我,是跟我心中的脈絡一樣,還是,與其他人的觀相同呢?都是同一種路徑,認識了被我設定好,我想給別人看到的我。我希望你能在這個課室中看到世上另一個我,雖然這個我也是被我預設好的,卻不是普遍人能看到的那一個我。如果看到的話,請回答為是。哈哈。
我不知道這個活動的時間算長還算短,只是後來它佔據了我腦中所有的RAM,就算回到家中後,我還是在想當中的細節。既然這樣,你應該能想像得到這堂的後半部份也沒有被我聽進腦中。我心中想的很多很多很多個問題,跟我與別人初次認識時是一樣的。可是,你跟我相識的次序,已跳過了我最了得的說話部份(自我認為),到底你認識的我是不是真正的我。老師經常強調沒有真實這一回事,或者我們所看到的都未必是真實。我卻想你認識一個較為深層的我,這與真實無關,在乎那是否我想給你看的。當然,你可以從我的面部表情閱讀到另外一些事情,我也阻止不了,最多只能說明我不是好的引領者。
不知你有否發現到,我很想表達一個信息︰快樂。因為你眼眶中的眼淚令我的想像去到無限遠,我怕我的樣子會令你勾起什麼不愉快的回憶,所以其實我很想超想爆想起身為你取一張紙巾(後來發覺冇帶)。其實你是太倦嗎?還是太感動?被我的樣子感動了。然後,我就估計你被我的什麼感動,非流著眼淚不可。應該是個盪氣迥腸的愛情大悲劇︰「你為什麼連再見也不對我說,就這樣一走了知?」我從你的面部表情看到了這個對白。「不是啊,只是我不能跟你面對面,看著你的眼內去跟你說再見。」我心中想的就是這個回答,但意思太複雜,單單透過我的眼神是絕對不能傳達到的,而我又不能用我誇張的面部表情來幫助表達,結果就是面容有點扭曲,眼神開始有點遊離。好吧,我對我自己說要集中一點,那我就想些流行歌。《明年今日》是我唱得最長的那一首,但其實我不是想唱這首的,真正的是《眼睛不能沒眼淚》。我的眼睛不能離開你的眼睛,所以我思考不到,那些我想不到的事情我會在腦中找尋,而我的眼光亦會跟著我的思考方向而在腦中四出遊走。眼睛不能動,那我的想像力也少了一半了。當然,《明年今日》也是首好歌,而正正也是跟我想要說的一樣,明年的今日,或許我跟你已經是兩個相隔很遠的個體了,就算今天有著這樣貼身的接觸,也不代表明年的今天我能在你的生命中佔上什麼位置。既是如此,今天不去說,今天不去寫,著實不能為我的生命中這一段奇異經驗劃上一段深刻的痕跡。什麼作者說過︰一瞬間的默觀能寫出一本小說來。今天,我也經驗過這種的默觀了,能否真的寫到一本小說出來,那就要看看我的感動可以維持多久了。
相比之下,我其實較少望我喜歡的人。他們的眼神都令我覺得有點毛毛的,而我也不想他們知道我太多。我這個人啊,真的相信眼睛能閱讀出你靈魂的深處。記得有一天,我在與一個我喜歡的人談話,講到一個很像「吹水吹出黎」的話題時,對方突然對我說︰陳靜雯,你望著我對眼,再跟我講一次。天啊,我喜歡的人叫我看著他的眼睛啊?我會否當場死掉?我沒有看他,不敢,只是哈哈哈哈笑著帶過。到了後來,我才知道我應該要看著他的,無論他要說的是什麼也好,我要說的是什麼也好,這是屬於我永遠的一剎,是沒有別的相處方法可以代替的,也是再也不能被重現的經驗。
所以,今天能這樣看著你,連我自己也覺得了不起。哈。為了令自己感到更加安全,我運用我不同的想像力去連繫你這個人。老師問我會否意識到自己正在被觀察,我實在是沒有這個想法的。你觀察我也好,在想著工作的事也好,只要不阻止我去幻想眼前這個你是什麼人的話,我什麼都可以。由此至終,我也覺得自己是主動去觀察你的,主動去結構你的,一點被動的感覺也沒有。當我想到什麼時,也會主動傳給你。這與老師所說的循環有沒有關係?我不太清楚,但我知道這種想像不是單方面的,而是結合我自身的經驗去完成的。這樣作,希望你能更認識我多一點。
至於用手指摸你的臉,那其實是我最怕的部份。因為我知道我的想像力絕對能通過手指的接觸而傳到你的那邊。我的分支要觸及你,也令我無從可以逃避地對你更誠實。我心中想的那一部份還未想對你說出來(有興趣的話可以問我呢,用文字說出口的應該是百轉千迴的了),才會在短時間內收手。這正是一種交換,我明知我能更認識你,但某一部份的我還未準備好對別人公開,就停在這個地方。如果我真的需要,只要合上眼睛,就可以再完成這個部份。你的眼,你的臉型,在25分鐘後已留在我的記憶中了,比現實的活動更為鮮明。如果你覺得這個部份時間太短的話,只是我拒絕對你誠實,而不是因為你的長相啊皮膚啊什麼物理上的事情阻止到我。
我不知道這篇文章算不算是本堂的反思,與我對這個學科的學習有沒有關係。我只是知道如果我現在不寫下這篇東西,將我心中想要說的一一轉換成文字的話,我定會被這些文字方塊窒死。你會否覺得我是個想太多的人?對啊我就是。因此,我避免接觸陌生人,怕一旦有一定程度的接觸後,我會想認識他更多,而不知道對方也會否如此想。不要緊的,因為我也在努力地看你的BLOG,雖然英文對我來說真的有點難懂,但為了更認識你,我也努力看畢你的三篇ENTRY。跟我想像的你不太一樣呢。
好,老師說我的BLOG在繞著某些事團團轉,那就用這篇看上去沒有什麼反思的短信來換換氣氛吧。也告訴你一個小秘密︰當我手指觸碰到你的臉時,其實我只想抹去你眼角的淚水。下堂我會記得帶TEMPO紙巾的了。
阿寶
2009年3月1日 星期日
世界舞台中的浮誇代言人
上星期跟我朋友去喝酒,言談間說到她的工作。
她是個電影推廣員,為某大電影公司選擇適合於香港上映的電影,然後排期上演。
我認識的她,是個熱愛電影及音樂的人,所以很以她為傲,亦羨慕她能以自己的興趣為職業。只是,話說到後來,她卻唉聲嘆氣。
「自從做了這份工作後,我看電影時已失去了一個觀眾應有的樂趣了。」
我很感慨。
不是因為她失去了樂趣,而是原來視覺這回事,能經訓練後有所轉變,最後目的未必是提升你觀賞的樂趣,後而是令你更有意識地去「看電影」。分鏡、剪接、故事等,都是我們被訓練的主要題目。
於是,我又回到上一篇的反思,到底「觀點」是什麼?為什麼我要看重別人的觀點?當我經過不同的訓練後,自然能更精準的分析一部電影作品,但是,那代表什麼呢?
「他以蒙太奇的手法將後現代的故事以解構主義方式表達出來。」
與我的生活有什麼關係?
這令到我想起最近為學生進行校際音樂節的女聲獨唱練習(看不出我是個音樂老師是我的演技不好而已)。其中一個女生有很好的唱歌技巧,但我卻覺得她唱得不怎樣。如果要說的話,就像法官要結案陳詞的那一種腔調,唱完後,連她唱過什麼也沒有印象。我直接跟她說出我的感覺,她好像很難過似的,不斷說自己︰冇戀愛經驗啊、之前都係有咁既問題啊、好緊張啊、唱SOLO就係咁啊。我只說了一句︰你覺得這已經是自己的極限就算了,我不喜歡迫人做什麼。
沒有自身經驗,的確很難要求她表達感情,還要透過唱歌這種藝術方式,再多一層的隔膜。但,誰人能有無數不同的自身經驗,可用於不同的戲劇中?惟有通過幻想,這種內在的感覺才能與藝術媒介(指唱歌、文字或戲劇)接軌,身體就像是流通的管子一樣,容讓藝術以屬於你的方式表達出來。
於課堂上,老師教我們用想像力,想像身體的不同方式,就是要引發那內在的某種物質,像插電一樣接通這種電流。身體的軀殼太有形了,而戲劇本身是形而上的東西,如不打破這個身體的框框,那種潛藏的藝術性是不能流露出來的。
同學帶回來的私人物品,跟我有什麼關係?就算你有多重視也好,交了在我手上後,我也不會明白這件物件背後的價值,也不懂去珍惜它的存在。除非,我與那件物件發生關係,於我的生活中產生意義。例如︰SERENA將她的故事跟我分享,再將香水送了給我,我或許會知道應如何處理這瓶香水。否則,那只是一場香水的分析,它適合什麼人塗在身上,它是幾號香精配搭幾號花香味,能給何人那一種感覺。沒有意義。
回到電影上,對我來說,一套好的作品,就是能引起我的思考,回想到某一段往事,再能激發到我的幻想,然後因此而做點什麼創作,就是一套好的電影。
那可以是很商業的,很小品的,很另類的。
世上沒有不好的作品,只有與我不能產生關連的藝術,那很可能是因為我的經驗還未足夠令我能明白,而我卻不會否定它的存在。
可惜,這個世界的空間真的太小了,令到我們總是需要刪除大量「我們」或「大眾」認為不必存在的藝術品。不喜歡它們也就算了,還要否定它們的存在價值,然後還要它們從這廣大的世界中除去,令到生活嫉得更MONOTONE,單聲道發展。
但問題是︰什麼才是真實呢?什麼才是藝術性的價值呢?與我沒有關係的藝術是否應該從廣大的世界中刪除?所以我才說我的朋友有點悲哀,從各種比較不貼身的視角中觀察這一齣戲,但離開自己內心的關聯性後,這一齣戲再也不能直接接觸她內容最深處的感受。對於她來說,什麼才是事實的真相,而這種真相又如何在電影中呈現呢?
既是這樣,我更覺得人應該對藝術有要求的,因為,惟有藝術才能將內心最底層的一面拉出來,那是一條抽動著你內心深處的惟一途徑。通過不同的藝術形式,那些各不相干的劇場中,將自己放在這一個空間內,令到人的想像扭曲變形。然後,我們在這堆扭曲的身體中,發現自己最敏感的縐接。
劇場這個空間引發我無限的想像,甚至令我將學校的身份也想像成一個演員。今天我的戲份是教學,今天我的戲份是處理同事之間的關係,今天我的戲份是一個好的音樂老師。的確,沒有感動的話,這些角色都很難演下去,到底這些角色埋身一點還是離開自己遠一點呢?連我自己也不知道。我不是同事眼中的好老師,因為我沒有一個老師所應有的社會形象,就從衣著開始,到我的行為,到我的說話,到我教出來的學生,全都不是他們預設了的東西。就像是公共空間中出現的露宿者一樣,不被人趕走才怪。不過,我很感謝我的校長,雖然她不喜歡,但她從沒有開口叫我應該要怎樣應該要怎樣(我個人認為沒說出口的不滿就不必理會),都很讓我有自己的特色。所以,我這個演員是最埋身的,以最「陳靜雯」的表達方式來教學。我試過在教員室中整個人躺在地上,試過坐在走廊上,當我心情不佳時,我的身體我的表情全都表達了這種心情。
如此,我的學生知道我心內想什麼。一個演員如果不被自己的角色感動,是不能從內心跟觀眾有所連繫的。但對於我來說,我的觀眾不喜歡這種高透明度的「我」,所以不斷以說話來否定我的存在。長不大啊、未成熟啊、不知道世情啊,我聽得太多。
現在的我,不會怪他們,也不會改變自己。無論那是否有人認同,只能活一次的生命中,我還要由別人來肯定或否定自己嗎?他們看不到是他們的視角所限,經驗所限,生活所限。難道要我跟他們上一課戲劇課程嗎?何況我只是滿足自己那個不用講大話的身體而已。
莎士比亞說過︰世界就是舞台。真正的舞台可以是很安全的,如能給予大部份觀眾一個視角上的滿足就「更」安全,但它也可以是不安全的,以藝術這形而上的東西來拉出你最深沉的一面。現在的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安全,只是當我想像到的動作都能一一實現的時候,已喚醒我最深的安全感了。
學校是舞台,很真實。我會是個好演員。
她是個電影推廣員,為某大電影公司選擇適合於香港上映的電影,然後排期上演。
我認識的她,是個熱愛電影及音樂的人,所以很以她為傲,亦羨慕她能以自己的興趣為職業。只是,話說到後來,她卻唉聲嘆氣。
「自從做了這份工作後,我看電影時已失去了一個觀眾應有的樂趣了。」
我很感慨。
不是因為她失去了樂趣,而是原來視覺這回事,能經訓練後有所轉變,最後目的未必是提升你觀賞的樂趣,後而是令你更有意識地去「看電影」。分鏡、剪接、故事等,都是我們被訓練的主要題目。
於是,我又回到上一篇的反思,到底「觀點」是什麼?為什麼我要看重別人的觀點?當我經過不同的訓練後,自然能更精準的分析一部電影作品,但是,那代表什麼呢?
「他以蒙太奇的手法將後現代的故事以解構主義方式表達出來。」
與我的生活有什麼關係?
這令到我想起最近為學生進行校際音樂節的女聲獨唱練習(看不出我是個音樂老師是我的演技不好而已)。其中一個女生有很好的唱歌技巧,但我卻覺得她唱得不怎樣。如果要說的話,就像法官要結案陳詞的那一種腔調,唱完後,連她唱過什麼也沒有印象。我直接跟她說出我的感覺,她好像很難過似的,不斷說自己︰冇戀愛經驗啊、之前都係有咁既問題啊、好緊張啊、唱SOLO就係咁啊。我只說了一句︰你覺得這已經是自己的極限就算了,我不喜歡迫人做什麼。
沒有自身經驗,的確很難要求她表達感情,還要透過唱歌這種藝術方式,再多一層的隔膜。但,誰人能有無數不同的自身經驗,可用於不同的戲劇中?惟有通過幻想,這種內在的感覺才能與藝術媒介(指唱歌、文字或戲劇)接軌,身體就像是流通的管子一樣,容讓藝術以屬於你的方式表達出來。
於課堂上,老師教我們用想像力,想像身體的不同方式,就是要引發那內在的某種物質,像插電一樣接通這種電流。身體的軀殼太有形了,而戲劇本身是形而上的東西,如不打破這個身體的框框,那種潛藏的藝術性是不能流露出來的。
同學帶回來的私人物品,跟我有什麼關係?就算你有多重視也好,交了在我手上後,我也不會明白這件物件背後的價值,也不懂去珍惜它的存在。除非,我與那件物件發生關係,於我的生活中產生意義。例如︰SERENA將她的故事跟我分享,再將香水送了給我,我或許會知道應如何處理這瓶香水。否則,那只是一場香水的分析,它適合什麼人塗在身上,它是幾號香精配搭幾號花香味,能給何人那一種感覺。沒有意義。
回到電影上,對我來說,一套好的作品,就是能引起我的思考,回想到某一段往事,再能激發到我的幻想,然後因此而做點什麼創作,就是一套好的電影。
那可以是很商業的,很小品的,很另類的。
世上沒有不好的作品,只有與我不能產生關連的藝術,那很可能是因為我的經驗還未足夠令我能明白,而我卻不會否定它的存在。
可惜,這個世界的空間真的太小了,令到我們總是需要刪除大量「我們」或「大眾」認為不必存在的藝術品。不喜歡它們也就算了,還要否定它們的存在價值,然後還要它們從這廣大的世界中除去,令到生活嫉得更MONOTONE,單聲道發展。
但問題是︰什麼才是真實呢?什麼才是藝術性的價值呢?與我沒有關係的藝術是否應該從廣大的世界中刪除?所以我才說我的朋友有點悲哀,從各種比較不貼身的視角中觀察這一齣戲,但離開自己內心的關聯性後,這一齣戲再也不能直接接觸她內容最深處的感受。對於她來說,什麼才是事實的真相,而這種真相又如何在電影中呈現呢?
既是這樣,我更覺得人應該對藝術有要求的,因為,惟有藝術才能將內心最底層的一面拉出來,那是一條抽動著你內心深處的惟一途徑。通過不同的藝術形式,那些各不相干的劇場中,將自己放在這一個空間內,令到人的想像扭曲變形。然後,我們在這堆扭曲的身體中,發現自己最敏感的縐接。
劇場這個空間引發我無限的想像,甚至令我將學校的身份也想像成一個演員。今天我的戲份是教學,今天我的戲份是處理同事之間的關係,今天我的戲份是一個好的音樂老師。的確,沒有感動的話,這些角色都很難演下去,到底這些角色埋身一點還是離開自己遠一點呢?連我自己也不知道。我不是同事眼中的好老師,因為我沒有一個老師所應有的社會形象,就從衣著開始,到我的行為,到我的說話,到我教出來的學生,全都不是他們預設了的東西。就像是公共空間中出現的露宿者一樣,不被人趕走才怪。不過,我很感謝我的校長,雖然她不喜歡,但她從沒有開口叫我應該要怎樣應該要怎樣(我個人認為沒說出口的不滿就不必理會),都很讓我有自己的特色。所以,我這個演員是最埋身的,以最「陳靜雯」的表達方式來教學。我試過在教員室中整個人躺在地上,試過坐在走廊上,當我心情不佳時,我的身體我的表情全都表達了這種心情。
如此,我的學生知道我心內想什麼。一個演員如果不被自己的角色感動,是不能從內心跟觀眾有所連繫的。但對於我來說,我的觀眾不喜歡這種高透明度的「我」,所以不斷以說話來否定我的存在。長不大啊、未成熟啊、不知道世情啊,我聽得太多。
現在的我,不會怪他們,也不會改變自己。無論那是否有人認同,只能活一次的生命中,我還要由別人來肯定或否定自己嗎?他們看不到是他們的視角所限,經驗所限,生活所限。難道要我跟他們上一課戲劇課程嗎?何況我只是滿足自己那個不用講大話的身體而已。
莎士比亞說過︰世界就是舞台。真正的舞台可以是很安全的,如能給予大部份觀眾一個視角上的滿足就「更」安全,但它也可以是不安全的,以藝術這形而上的東西來拉出你最深沉的一面。現在的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安全,只是當我想像到的動作都能一一實現的時候,已喚醒我最深的安全感了。
學校是舞台,很真實。我會是個好演員。
訂閱:
文章 (Atom)